赵卢雷 张群(市委党校)
注重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相结合,是中国共产党加强自身建设的宝贵历史经验和独特政治优势。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提出统揽“四个伟大”,集中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而“四个伟大”之中起决定性作用无疑是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在中国,中国共产党是政治行动的主体,其行动并非仅仅是求得政党自身生存和发展,而是引领国家各方面发展。因此,中国共产党只有始终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才能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肩负起伟大历史使命。换言之,中国共产党长期执政的合法性来自于确立使命、实现使命,具体而言,在于是否能够兑现向广大人民群众作出的许诺。正如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中国共产党“要始终赢得人民拥护、巩固长期执政地位,必须时刻保持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清醒和坚定”[1]。因此,坚持思想建党与制度治相党结合,无疑是纯洁组织肌体、延续组织威信、提升执政效能、扩展执政资源的战略性选择。
一、文献回顾与问题提出
党的十八大以来,坚持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紧密结合这一命题的提出,丰富发展了全面从严治党的理论学说,在实践中扭转了管党治党宽松软的状况,校正了党和国家前进航向。学界对此探幽发微、诠释阐发,研究成果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其一,关于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的基本内涵及内在关系。学界对两者的内涵及关系研究总体较为一致,譬如:丁威认为思想建党是党的建设的灵魂工程,其不仅涉及党的性质、纲领及宗旨任务,更为关键的是能够解决党员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塑造问题,即理想信念问题。[2]陈松友认为制度治党是政党进入制度化阶段的一种治理形态,是以制度化的方式管理党内事务、规范党员行为,全面提升党的内部治理能力,实现政党运行的规范化、科学化。[3]绝大多数学者认为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是互为依存、互相促进的辩证关系。李尚旗认为制度治党离不开思想建设价值指引,思想建党离不开制度治党支撑保障。[4]张书林认为,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看似是毫不相关的两个命题,实则两者间密切联系,总体呈现出耦合共生关系。思想建党是制度治党的方向引领者,制度治党是维护思想建党稳定性手段。[5]
其二,关于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紧密结合的实现路径。推进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紧密结合,现有研究多从载体和契合点、机制保障、耦合互动等角度给出了对策。在载体和契合点上,李红认为要以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为重要抓手,实现两者紧密结合。[6]何克祥强调严格党内生活是实现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的重要结合点。[7]在机制保障上,牛月永强调要建立利益保障机制、制度意识养成机制、思想教育监督机制、协同评价机制来实现两者紧密结合。[8]在耦合互动上,蔡文华强调要在思想建党范畴内体现制度治党精髓,制度治党范畴内体现思想建党精髓,形成两种建党方式的整合和互动。[9]吴传毅认为要以人性考量前提下,实现思想建党中有制度元素,制度治党中有思想元素,实现同向发力。[10]
其三,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紧密结合的重大意义。石仲泉指出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紧密结合既为全面从严治党作了重要理论准备,也为继续锻造坚强领导核心指明了根本途径。[11]陈松友认为认为统筹推进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对于保持政党先进性纯洁性、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推进自我革命具有重要意义。[12]项久雨认为正是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同向发力,新时代党内集中教育取得了丰硕成就、开辟了崭新篇章、展现出全新气象。[13]
综上所述,学界关于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关系研究,主要从基本内涵、内在关系、实现路径、重要意义等角度展开,可谓成绩斐然。这对把握执政党建设规律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也为本文作进一步探讨提供了学理支撑和方法借鉴。然而,通过文献梳理发现,学界关于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何以能够紧密结合的内在机理阐释较少,关于如何实现实现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紧密结合的路径方面阐释较为零散化,关于两者紧密结合的重要意义还有待深入挖掘。总之,关于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紧密结合的理论诠释仍有可探讨空间。有鉴于此,本文将首先从制度与思想的内在关系出发阐释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紧密结合的可能性,随后从党内政治文化、制度立行并举、耦合互动、机制保障等多角度、整体性思维系统探讨思想建党与制度紧密结合的推进路径,最后从理论、现实、实践层面阐释两者结合的价值意蕴。
二、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紧密结合的内在理路
旧制度主义学派代表人物凡勃伦认为,制度实质上就是个人或社会对有关的某些关系或某些作用的一般思想习惯。[14]新制度经济学派代表人物诺斯进一步指出,广义上的制度应该包括由宪法、具体章程等构成的正式制度与由习惯、伦理、价值理念等构成的非正式制度。[15]由此可见,制度根植于人群的思想观念和文化习俗的观点,为我们理解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辩证关系提供了一种理论分析框架。在党的建设中,思想建党主要强调对党员干部在理想信念、道德境界、政治觉悟等方面有所要求,以达到思想整合、价值重塑的效果。制度治党是指运用规章制度手段来规范约束党员干部一系列规范行为总称。实践证明,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相互联系、相伴而生,没有思想教育引导的制度建设便会成为无灵魂的约束工具,而没有制度保障的思想建设也将沦为纯粹的道德说教。
(一)思想建党是制度治党的内在牵引力
首先,思想建党能为制度治党提供正确导向。人类文明中被普遍接受并长期发挥影响力的制度往往表现为思想或文化样态,而思想或文化样态也是人类在生存发展中经验积累的沉淀。思想会以一种潜移默化的方式,会对人们的制度选择和行为产生潜在影响。随着人类交往的深化,利益问题日益凸显,如果没有思想教育引导的制度建构便会成为无灵魂的约束工具。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一个民族要走在时代前列,就一刻不能没有理论思维,一刻不能没有思想建设。”[16]实践证明,当全体社会筑牢了马克思主义理想信念根基,制度治党就有了精神内核,便会对人们行为提供有益指导。质言之,只有发挥好思想建党的“灯塔”“航标”作用,制度治党也就有了实践方向。反之,如果没有发挥思想建党中蕴含的价值理念,那么制度治党就会行无所归,偏离正确方向。其次,思想建党影响并制约着制度治党过程中的执行和实际效果。制度的制定、执行和监督,归根结底离不开人。或更进一步说,离不开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觉悟水平。以往,由于对制度价值认识不足,导致了制度执行不畅、制度效能低后果,也加剧了制度变迁的成本。鉴于此,当对党员干部强化思想教育,确保制度意识、观念共识浸润于心,必然能提高制度执行的效能。最后,思想建党影响着制度治党内容的调整完善。制度是历史进程中人类行为的沉淀物。但随着实践变化,制度建设也须相应调整,必然要依赖于思想建设引导。改革开放之初,正是因为党确立了实事求是思想路线,制度建设才取得质的进步。进入新时代,为实现政党治理现代化目标,只有不断注重民主、法治观念的思想灌输,才能为党内制度改革提供精神动力,确保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优化。
(二)制度治党为思想建党提供外在保障
首先,制度治党能够强化思想建党的有效性。人作为情感动物,很容易受到情感支配,其所形成的观念习惯也具有个人性、自发性。思想建党作为一种非正式制度安排,更多依赖个体自律自省实现理想信念坚定及道德素养提升。但在实际过程中,践行和落实难度极大,致使一些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动摇,往往在各种利益诱惑面前会败下阵来便是有力证明。与之不同的是,“社会制度无非就是稳定有序、承载价值并重复发生的行为模式”[17],具有极强的稳定性和持续性。此外,制度的制定带有集体行动的性质,一旦形成就要被社会多数人所接受或遵守,这是因为“制度的核心特征在于强制性而非自愿性”[18]。因此,一旦有了制度载体,可以将对党的思想理论、性质宗旨的理解认同作为对党员干部硬性要求固化下来;对违反思想建党相关要求,落实思想建党责任不力进行惩戒,发挥制度的刚性约束作用。其次,制度治党可以将思想建党的成果加以凝练并巩固。思想建党虽有核心内容却难有清晰的表达载体,往往有着一定模糊性和抽象性,且面临着难以保持长久的困境,这就要通过制度将其固化为正式、规范文本,使之具体化、外在化,才能成为全党统一的行动指南。最后,制度治党利于塑造先进的党内政治思想。制度作为强制性客观存在,通过设定的个人行为规范,会塑造人的心理结构和价值观念,形成群体性价值观。因此,科学合理的制度无疑会对党内政治生态起到净化作用,反之,则会致使政治生态恶化。党的十八大以来,“塌方式腐败”呈现便是制度缺失造成的恶果。由于制度扮演的是一种外部决定变量或环境的角色,当有着完善的制度环境必然会对党员干部会起到导向和规范作用,党员干部便会以此为准则而外显于行,久而久之,便成为其自觉追求。总之,强调制度治党,不啻能遏制住党员干部谋取私利的行为,更是维护积极健康执政思想的肯綮。
(三)政党治理现代化内在要求两者融合共生
“政党的现代性不是被变化着的环境所被动规定和界定;恰恰相反,执政党要通过行动来主动规定自身的现代性,追求和获取自身的现代性”。[19]在世界各国政党兴衰成败经验教训面前,特别是现代政党治理的全面性和周延性趋势面前,中国共产党主动遵循现代政党发展规律,通过思想引领和制度规约的融合共生更新和规定自身现代性。那么,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何以融合共生?首先,在党的建设过程中,两者在整个系统中处于平等并列的子系统,但是思想建设是基础性建设,制度建设又是贯穿党的建设始终,这本身就说明了两者是可以融合共生。其次,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有相互补充的必要性。两者看似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两个概念,一者强调思想观念上的牵引与说服,另者注重制度的规范约束。但是,如果没有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正确思想引领下,制度便成为徒有虚名的异己力量;同样,没有稳定合理的制度支撑,思想凝聚力自然不会产生。因此,只有深刻把握两者内在本质及要求的基础上,通过互动互补才能发挥两者综合功能。最后,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有着共同的价值取向。思想建党是个体的自律性建设,具有“软约束”特征,制度治党属于个体的他律性建设,具有“硬约束”特征。无论是强调自律还是他律,两者目的都是指向党员干部这个群体,使其思想与行为能够符合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要求。更进一步说,两者的融合就是要破除新时期党执政面临的种种考验而可能带来的执政危机,实现政党治理现代化要求。
三、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紧密结合的推进路径
作为世界上最大政党,其在规约党员干部行为方面,显然比其他政党要艰难得多。特别是伴随着时代和实践条件的变化,党的建设正面临着诸多前所未有的新情况新挑战。因而,执政党对现代政党执政规律的认知不断深化,意识到刚性法规制度与道德教化或意识形态宣传是实现政治认同的关键要素。正如安格鲁·帕尼比昂对两者这样形象描述道:“意识形态塑造了组织的面相,而制度化则将组织目标表达出来。”[20]鉴于此,中国共产党以两者内在逻辑关系为突破口,确保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在有机结合的良性循环轨道上前进,实现政党治理方式的现代化转型。
(一)加强党内政治文化建设,培育良好政治生态
“当我们提到一个社会的政治文化时,我们所指的是在其国民的认知、情感和评价中被内化了的政治制度”。[21]党内政治文化作为软环境中最为核心元素,其在彰显意识形态建构的思想整合力有着无可比拟优势,对执政党全体成员的政治价值取向和政治行为导向起重要影响。从政党建设规律来看,执政党要获取合法性,必须要促使社会成员真正信仰党的制度思想及制度形态。因此,党内政治文化建设在对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理解并践行党的规章制度,不可谓不意义巨大。首先,提高党员干部对马克思主义的坚定信仰是前提。作为党员干部,眼界绝不能局限于个体的生命长度,实现共产主义绝非像自然规律一样可以较为准确预测,因为共产主义是一种具有连续性、不断积累的运动过程。从某种程度上说,一门学说的科学性性决定了其信仰者的坚定性,而信仰坚定则是对科学理论的认同。一名党员干部越深入理解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科学性,其信仰越是坚定,只有建立对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的自觉、理性认同,才能自觉摒弃共产主义是“烟涛微茫信难求”的太虚境界的错误认知。正如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的那样,“拥有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指导是我们党坚定信仰信念、把握历史主动的根本所在”[1]。其次,大力倡导弘扬共产党人的价值观。正确的价值观有助于提升人们思想觉悟、思想境界。由于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和道德水平,并不会随着党龄增加、职务升迁而提升。因此,要积极倡导弘扬忠诚老实、襟怀坦荡、公道正派、艰苦奋斗、清正廉洁为主要内容的价值观,以此作为遵循的行为规范。在发挥正面引导同时,也要祛除沉疴毒瘤。特别是在市场经济浪潮下,商品交换原则、腐朽没落思想观念很容易侵蚀党员干部。要涤荡歪风邪气,必须对“潜规则”、厚黑学、关系学等庸俗腐朽政治文化坚决抵制反对。唯有如此,才能塑造良好的党内政治文化,培厚风清气正的生态土壤。
(二)构建完善制度体系,提高制度执行力
制度具有明显的制约性特征,体现在对党员干部权利与责任、奖励与惩罚作出了明确规定。尤其是“当制度遭到违犯时,人们常常会受到某种制裁”[22]。这种惩罚显然会减少产生不良机会可能性,这对维护执政系统的稳定性及权威性至关重要。对此,首先,要有完善的党内制度体系。党的十八大以来,由于世情国情党情在不断发生新变化,客观而言,环境的变化与现行制度产生的不均衡提供了外在压力,但由于政治制度具有维持现状的倾向,只有保证制度供给充裕且与时俱进,才能确保制度运行的有效性,实现制度与环境变化的契合,因而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构建没有完成时。一方面,必须发挥党章在党内法规建设中的统领作用。党章作为党内“母法”,全体党员应自觉领悟其每句话、遵循其每个要求。同时,要根据党面临新的形势和任务,重视修改完善党章,以彰显其科学性、权威性。另一方面,党内法规制度制定要遵循于法周延、于事有效。制度设计要做到宏观思考、总体规划,要让不同制度之间衔接配套、彼此呼应,避免前后矛盾相互打架,如此才能提升整体效能;制度设计不能过于粗线条、过于宽泛,否则会给制度执行主体主观意志留下较大空间,要做到抽象表述具体化、笼统规定明确化,不仅要有实体性制度,还须配合相应程序性制度,真正做到有效管用。其次,提高制度执行力。构建完善的制度体系是制度治党前提,但最终是要达到“治”,这就离不开执行力。因此,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制定制度很重要,更重要的是抓落实,九分气力要花在这上面。”[23]当前,尽管出台了许多相关制度规定,但由于制度执行力不强,导致潜规则盛行,继而引发一些党员干部突破底线,滑向违纪违法的边缘。某种程度上,有法不执比无法可执产生的后果更为严重。是故,其一,促使各级党员干部逐步建立对制度的政治认同和情感认同,一旦制度意识发自内心的形成,其执行力比纯粹依靠外界压力来执行效果更好。尤其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使之从源头上将权力信仰转变为制度信仰,坚决破除制度执行过程中因人而异、大打折扣现象,营造带头尊崇制度、敬畏制度良好氛围。其二,各级党员干部还要提高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努力将其融入到国家治理实践和党的建设方方面面,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的良好法治习惯,提升政党治理法治化水平。
(三)确保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两者元素相互融入
思想与制度两者不同的内涵及要求为实现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间的元素相互融入提供了可行性与必然性。首先,思想建党中要体现制度元素,着力将思想建党中成熟经验上升为制度规定,形成以制度保护思想成果的模式。其中,关键点是以完善健全党内组织生活制度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对于每位党员而言,无论职务高低,必须在所属党小组、支部过有组织的生活,对于党员领导干部,还必须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其中,党内组织生活还需开展一项经常性任务,即要求党员干部必须学习党的创新理论成果,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不断清除错误认知,改造思想世界。由是观之,制度化的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只有凸显政治性和思想性,才促使党员干部思想得到淬炼、党性得到锤炼,同时还要开展轻松活泼的多形式活动,才可避免党内政治生活因抽象说教陷入虚化、随意化、庸俗化等窘境。其次,制度治党中要融入思想元素。一方面,制度制定、执行、监督和遵守整个过程中都离不开人,思想政治工作本质上就是做人的思想工作,要发挥思想政治工作这一法宝,通过宣传、解释、说明、教育等方式,确保广大党员干部潜移默化树立起对制度的尊崇和敬畏。正如英国历史学家阿克顿所说:“法律不能仅仅是获得人们的遵守,它还必须是人们发自内心的自觉自愿的遵守。”[24]是故,才能在行动中形成制度理性和制度自觉,思想建党中的价值指引也能更大程度转化为制度治党中的客观物质力量。另一方面,加强制度治党相关理论研究。由于历史条件的局限性,马克思恩格斯等经典作家并未对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党的建设与国家治理关系等方面作详尽阐述。因而,客观上要求中国共产党在坚持马克思主义关于党的建设学说基础上,立足中国具体实际,积极开具有指导价值的政党建设理论研究。总而言之,当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两者元素彼此融合贯通,必然会产生管党治党叠加效应。
(四)构建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相结合的机制
为实现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协同运行,真正达到优势互补,必须在实践中构建有效机制。首先,建立有效领导机制。党的战斗力、凝聚力来自于统一意志和统一行动。要确保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同时同向发力,必须坚持党委集中统一领导,做到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同时兼顾、相互配合,避免“一手硬、一手软”问题,避免“短板效应”拉低两者合力效能。其次,建立责任机制。有权必有责,抓好党建工作,必须要将责任落到实处。但强调党员干部要树立责任意识,这毕竟是属于主观层面要求,很难有刚性约束作用。因此,需要在界定责任主体、明确岗位责任内容等方面作出明确要求,更好发挥制度约束功能。再次,完善党内工作问责机制。“党内问责制是中国共产党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保障,充分体现出中国共产党‘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实则必追究’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25]科学有效的问责制能够为党员干部推进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紧密结合提供外在压力。对推进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紧密结合过程中执行不力或执行缺失行为主体,必须要加强监督问责,发挥好党内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作用,形成全方位长效监督。要落实责任追究,扩大问责对象范围,完善责任倒查制度,不仅要追究当事人责任,甚至要追究党委、纪委两个主体责任,确保追责有据、有力、有效。同时,也必须健全容错-纠错机制,这就要对工作结果性质加以甄别和定性,明确免责范围和界限,可以说,合理的容错-纠错机制不啻激励党员干部的举措,使之自觉转化为接受思想教育与遵守执行制度的内在动力。最后,构建考核评价机制。要秉持提高党的建设质量就是最大政绩理念,在考核评价过程中坚持两点论与重点论相结合,既要考核思想建党过程中党员干部理论水平、道德操守、宗旨服务意识等开展效果,制度治党过程中规章制度制定、贯彻执行情况,也要考核各级党组织在实践中有无将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融合互动形态呈现出来。此外,还需建立非相关利益群体参与的第三方评价机制,确保评价的客观性与公正性。
四、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紧密结合的价值意蕴
坚持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紧密结合这一战略选择的提出,对于继承发展马克思主义关于政党建设理论学说,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以实现自身现代化引领国家治理现代化层级等方面具有重要价值。
(一)继承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关于政党建设的理论学说
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这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建党治党基本规定。马克思恩格斯认为,无产阶级要取得革命的胜利,不仅要有独立政党,更要有科学先进理论作为指导。恩格斯曾表示:“我们党有一个很大的优点,有一个新的科学的世界观作为理论基础。”[26]10马克思恩格斯也高度重视制度治党,对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同巴枯宁主义反对权威和强调自治的错误作坚决斗争中,他们意识到要彻底铲除党内宗派组织和非组织阴谋活动,必须要有严格的组织原则及纪律规范。譬如:无产阶级政党必须有统一组织及章程;建立上下级党组织定期联系和报告制度。列宁在创建布尔什维克政党及领导革命运动过程中,鲜明提出革命理论对于无产阶级政党的重要意义。在第二国际后期修正主义泛滥,多数社会工人党变成改良党,主张用改良主义修正马克思主义之时,列宁就指出:“没有革命理论,就不会有坚强的社会党,因为革命理论能使一切社会党人团结起来,他们从革命理论中取得一切信念,他们能运用革命理论来确定斗争方式和活动方式。”[27]列宁在无产阶级政党制度建设方面也颇有建树,他首次提出民主集中制概念,针对俄共(布)内存在的官僚主义、贪污腐化倾向,他强调用铁的纪律规范政党建设,建议在党章中要对新党员规定预备期,以提高党员质量。
中国共产党在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历程中,在坚持经典作家关于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论述的基本理论规定下,根据管党治党实际需要,在不同时期有所侧重地提出了符合实际的观点。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总结正反两方面经验基础上,意识到提高党的建设质量,既不能偏重于思想教育而陷入“精神万能论”误区,也不能把党的建设单纯理解为制度建设,这就会导致“唯制度论”。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要使加强制度治党的过程成为加强思想建党的过程,也要使加强思想建党的过程成为加强制度治党的过程。”[29]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两者结合的重要论断,在于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以眼前所遇问题为切入点,从而形成了丰富的系统化中国化党建理论,创造性发展了经典作家关于无产阶级政党建设理论,充实了经典马克思主义理论资源库。这也充分说明,马克思主义只能通过中国化方式才能得以激活、发挥,由之带来的结果不仅是党的建设质量整体性跃升,还有理论创造的成就斐然。
(二)新时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新方略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面临的国内外环境比以往更为复杂多样,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确保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宏伟目标如期实现,关键在于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一方面,当今世界格局正发生深度变革调整,在全球化、信息化背景下,全球多元化思潮很容易汇聚并弥散,一些别有用心国家企图“西化”“分化”。一些成长在改革开放后的党员干部,其思想观念缺乏像老一辈共产党人的历史积淀,致使思想呈现出多元化、复杂化情况,在某种程度上,这些都对执政党主流意识形态整合力产生冲击并消解。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建设取得长足进步,社会阶层结构也发生变化,人民群众利益诉求也呈多元化态势。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出现了新的阶段性特征,但是一些党员干部并没有全面辩证看待我国社会中出现的新情况,从而产生出一些不正确想法看法。随着市场经济蓬勃发展,存在一些党员干部思想防线被冲塌,在物质利益诱惑下,其行为严重背离党的性质宗旨。由此可见,当前阶段的思想建党工作任务依然任重道远。
可以明确的是,重视思想建党是百年来中国共产党管党治党的主要方式,无论是从毛泽东时期的思想整风运动,到邓小平时期的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运动,还是再到习近平时期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等,思想建党的传统一直在继承发展。由于思想建党诉诸的对象是人的主观世界改造,本质上解决的是思想认同问题,其作用发挥更多依赖于个体自身自律,但囿于个体的知识结构及思维惯性,加之缺乏明确的具体行为规范,导致凭借纯粹的道德说教和思想教育很难起到应有的效果。众所周知,党的建设归根结底是人的问题,片面强调思想建党必然会导致全面从严治党失之于软、失之于宽、失之于松,这就需要借助制度的刚性约束来为思想建设提供后盾保障。因而,对人的塑造需要思想引领与制度约束联动衔接。可以说,习近平总书记将统筹推进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新方略,这是对党的建设所面临的问题准确做出的观念反思和行动自觉,内在包含着应对现实挑战的必然性选择的逻辑。
(三)政党治理现代化有助于引领国家治理现代化水平层级
政党是国家治理主导力量,人类自近代进入政党政治时代后,政党日益成为国家政治生活的基本组织和主导力量,对一国经济社会发展及内外政策制定,发挥着举足轻重作用。政党治理现代化水平也决定着国家治理水平层级。正如阿普特所说:“政党在当代的所有社会都是具有决定性的力量,以至于每个社会所采用的现代化模式往往是由政党决定的。”[29]进入新时代,世界格局正发生着深度变革调整,中国要实现长期执政,必然要有能力应对多方面挑战。因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推进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战略性部署,其实现前提必然是政党治理现代化。
历史地看,由于在革命年代和执政初期过程中,政党治理中的制度化缺憾必然成为改革开放后着手制度治党的逻辑起点。对任何国家而言,其崛起的核心首先应是制度崛起,制度虽是人确立的,但一旦确立却比人更为可靠。因此,邓小平同志在总结历史教训时明确指出:“领导制度、组织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30]这意味着以邓小平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将诉诸党纪党规或法律规章作为加强政党治理关键,逐渐通过制度治党方略取代过去的运动式治理窠臼。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所强调的“制度治党”思想与以往“制度建设”思想有所不同,其实质在于政党制度化,有效的与国家治理现代化相契合,两者呈良性互动关系。这是因为中国共产党深度嵌入国家政权之中,政党治理现代化必然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向导与示范,而国家治理现代化也必将为执政党治理现代化提供外在保障。
从这方面就容易理解习近平总书记为何反复强调要坚持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相结合,因为两者在功能定位上具有互补性、价值目标上具有趋同性。体现了新时代下对政党治理的顶层设计和宏观考量,是一种注重整体和长远的建构思维,这在本质上也反映了中国共产党在不断进行自我调整,探索并遵循现代执政党建设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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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2022年度六安市社会科学创新发展研究课题“全面从严治党背景下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研究” 成果。)